Wednesday, August 22, 2007

文告:语言条件服膺市场需要,而非种族政策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民权委员会今日回应首相阿都拉不满私人企业列谙华语为雇佣条件的言论,认为企业界若列谙华语为雇佣条件,乃出自市场需要,而不应该看成是一种种族政策。

民权委员会认为,私人企业有自由与权利按照自己的雇佣需要以及市场所需的能力与专业聘请员工。部分企业列谙华语为雇佣条件无异于一些企业把谙英语或马来文列为雇佣条件,都是根据自身雇佣需求所致。如果政府强行干预私人企业自身的雇用需求,等于无视职场所需的工作能力与专业。

上述事件反映了执政者对语言问题长期存有不合理的思维与偏见,就是习惯性地将某语言跟族群扣联在一起,把特定语言看作是某个族群的专有物。其实,语言本身并没有族群的属性,是开放给所有人学习的。

换言之,任何族群只要愿意学习,都可以掌握华语,并把这当作一项能力,以服务雇佣市场的需要。执政者不应以狭隘的思维,自我设限地认定非华裔族群就不能符合谙华语的雇佣条件。正值全球化时代,市场竞争激烈,就业人士如果拥有更多能力就增添一份竞争力。因此,政府应该以开放思维看待语言问题,鼓励国民学习更多语言,以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

民权委员会最后指出,列通晓某种语文为雇佣条件与列种族为雇佣条件是截然不同的两码子事,后者才是不折不扣的种族政策。


民权委员会主席
谢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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